创意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 1 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的 内部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 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