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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300366Troy Information(300366)2024-08-27 08:11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和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管理。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