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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300366Troy Information(300366)2024-08-27 08:1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 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事项时,信息报 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 属机构")。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