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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300366Troy Information(300366)2024-08-27 08:11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和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二)提名 或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