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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300366Troy Information(300366)2024-08-27 08: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和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 格的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