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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300366Troy Information(300366)2024-08-27 08:11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提高董事会秘书的职业素质和从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证券、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 (三)经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经证 券交易所认可后由董事会聘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