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致: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