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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369Nsfocus(300369)2024-08-26 11:31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 (二)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 金杜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