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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0369Nsfocus(300369)2024-09-18 10: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3.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 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