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 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会任职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 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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