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济医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404BOJI CRO(300404)2023-12-11 10:28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Ξ=0Ξ=+Ξ\Xi=0\Xi=\Re+\Xi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 具体成员人数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应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提名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会主 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