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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300404BOJI CRO(300404)2024-08-26 10:27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BEIJING KANGDA LAW FIRM Guangzhou Branch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层 邮政编码:510630 电话:020-37392666 传真:020-37392826 1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博济医药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