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博济医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济医药"或"公司")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室一召开。北 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博济医药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称"《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博济 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