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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8月)
300412Canaan(300412)2024-08-16 08:02

(经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 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形。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 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 1 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 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 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形成的相关文件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