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8月)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任免 2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本公司现任监事; (四)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