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1 / 8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