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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300421JGBR(300421)2023-12-29 11: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 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及议事细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