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力星股份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杨云峰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31 号 杨云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 份")2024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 易及致歉的公告》显示,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2 日,你的配 偶王小兰合计买入 17,400 股力星股份股票,金额合计 189,880 元;2024 年 6 月 7 日,王小兰卖出 50,000 股力星 股份股票,金额合计 519,693 元。王小兰上述买入和卖出行 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 交易。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1 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 2024 年 8 月 16 日 你作为力星股份监事,未能督促亲属合规交易力星股份 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