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力星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GLO2024SH(法)字第 08120 号 致: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力星通用 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