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博世 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七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