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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422Bossco(300422)2024-04-25 15:47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 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拟定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 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以 下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