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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300450LEAD INTELLIGENT(300450)2024-02-02 13: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