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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300450LEAD INTELLIGENT(300450)2024-02-02 13:0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