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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300451B-SOFT(300451)2024-04-12 11:0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