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301 号 致: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 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