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玮、刘婷、付三中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玮、刘婷、付三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