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 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根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