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公司"或"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自惠伦晶体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招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 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本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