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6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 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其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 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 任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