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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密责任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惠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