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惠伦晶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