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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 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1项所指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的关联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