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元科技 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建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628,2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99,975.60元。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 投 资 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59,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