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公 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思跃 郑梅莲 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