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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484V&T(300484)2024-01-19 10:3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