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公司董事 会应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