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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484V&T(300484)2024-01-19 10:3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