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静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 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1 (李 静)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静,1978 年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