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接受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