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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00499Goaland(300499)2024-08-22 10:45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3 | | --- | --- | ---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9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25号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 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