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顺新材")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阻隔复合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使用自有、 自筹资金支付超出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约770.62万元。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号《关于同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