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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509Newamstar(300509)2024-05-17 1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楼,20004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 受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现场 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 区)新泾东路 5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 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