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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523GSAFETY(300523)2024-04-19 15:32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辰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由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或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 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