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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300525Boss Soft(300525)2024-06-28 11:3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监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及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 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股份买卖 行为。 第四条 本公司董监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法律法 规、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