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现任独立董事肖红英、蔡瑾、石宇良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表》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肖红英、蔡瑾、石宇良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董事会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1 - 综上所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红英、蔡瑾、石宇良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均满足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