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 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的《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 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