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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治信息的监管函

郭庆、殷筱华、潘爱斌的监管函 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96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庆、殷筱华、潘 爱斌: 2024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以下简称《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500 万元至 700 万元。 2024 年 3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修正后预计净利润为亏损 3,500 万元至 4,000 万元。 你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3,878.54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 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月 23 日向你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庆、财务总监殷筱华、 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出具《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85 号)。警示函显示,郭庆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殷筱 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潘爱斌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 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