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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要求,未发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