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应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1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八)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九)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十)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