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公司"或"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 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 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 ...